华南预防医学 ›› 2014, Vol. 40 ›› Issue (2): 180-183.doi: 10.13217/j.scjpm.2014.0180
宋秀玲1,马文军2,许燕君1,许晓君1,徐浩锋1,聂少萍1
SONG Xiu-ling, MA Wen-jun, XU Yan-jun,XU Xiao-jin,XU Hao-feng, NIE Shao-ping.
摘要: 目的 通过对0~14 岁儿童死亡资料的分析,掌握广东省儿童伤害的死亡特点,为制定干预政策提供依据。方法 按照等比例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和2000年广东省人口普查4层比例基本一致的原则共抽取全省12个县(区、市)作为监测点,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2004—2005 年广东省12个县(区、市)的0~14 岁儿童死亡个案采用“死亡原因调查表”及“死因推断量表” 2种调查表进行调查。根据死因填写链结合伤害定义来判定伤害死亡,采用ICD-10死因编码对儿童伤害死亡病例进行编码(ICD-10的编码为V00~Y98),并对伤害的死亡特点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 广东省调查点2004—2005年儿童伤害死亡640例,死亡率为1752/10万,标化死亡率1760/10万,占儿童总死亡例数的27.49%(640/2 328)。男童死亡率(2039/10万)高于女童(14.28/10万)(P<0.01);农村死亡率(19.33/10万)高于城市(1215/10万)(P<0.01);无意伤害死亡率为1618/10万,标化死亡率1622/10万。伤害死亡率总体趋势为随年龄增高而降低(P<0.01)。1~14岁年龄组儿童死亡病例中前3位的死因分别为淹溺、运输事故、意外窒息,死亡率分别为958/10万、364/10万、77/10万,占死因构成比分别为54.69%(350/640)、20.78%(133/640)、4.38%(28/640)。<1岁年龄组伤害的主要死因是意外窒息(占36.00%,18/50),1~14岁年龄组伤害的主要死因均是淹溺和运输事故,分别占57.97%(342/590)和21.36%(126/590)。儿童伤害标化潜在寿命损失率为69.6‰。结论 淹溺和运输事故死亡是广东省0~14岁儿童伤害死亡的最主要原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伤害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降低其发生率和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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