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预防医学 ›› 2021, Vol. 47 ›› Issue (5): 676-679.doi: 10.12183/j.scjpm.2021.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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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病例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及可及性分析

杜雁, 张新功, 闫洁   

  1. 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安徽 阜阳 236000
  • 收稿日期:2021-01-09 出版日期:2021-05-20 发布日期:2021-06-16
  • 作者简介:杜雁(1979—),女,大学本科,主管护师,主要从事精神患者护理研究工作
  • 基金资助:
    2020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2008085MB32)

  • Received:2021-01-09 Online:2021-05-20 Published:2021-06-16

摘要: 目的 了解安徽阜阳市地区精神分裂症病例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及可及性现状,为治疗精神分裂症及提高精神卫生服务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以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阜阳市某医院精神科收治的精神分裂症病例为研究对象进行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及可行性的问卷调查,采用描述流行病学分析方法对阜阳市精神分裂症病例的精神卫生需求及可行性分析。结果 本研究共对3 547例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的病例进行问卷调查,男性1 879例,女性1 668例。病例对精神分裂症相关信息的获取(85.2%)、训练日常生活技能(83.3%)、增加相关药物报销比例(80.3%)的需求比例均较高。对精神分裂症相关信息的获取利用率为85.2%,对精神分裂症相关信息及时获取的利用率较低(38.0%),初次就诊机构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所占比例较大(38.3%)。最近医疗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占比例最高(59.5%)。1 784例病例到最近医疗机构距离<1 km(占50.3%),2 098例病例到最近医疗机构花费的时间<10 min(占59.2%)。病例到最近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距离中位数为9.5 km,四分位数间距为9.8 km,时间中位数为0.9 h,四分位数间距为1.2 h。结论 阜阳市神卫生服务有其特殊性,建议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应针对该地区病例特征及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及利用情况,对当地精神卫生服务资料进行调配,以提供便利的就医环境。

关键词: 精神疾病, 精神分裂症, 精神卫生服务, 可及性, 需求

中图分类号: 

  • R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