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了解广东省居民伤害谱及其疾病负担,为制定伤害干预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非致死性调查采用4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大、中小城市、1类和2类农村各3个县区;致死性伤害调查采取等比例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13个调查点进行调查。结合2000年全省人口普查不同地区分年龄组和性别人口数,计算住院、门诊处理和自己/他人处理或没有处理人数分别与死亡人数的比值,绘制广东省居民伤害谱金字塔图。利用致死性调查和非致死性调查数据估算伤害造成的疾病负担。结果 非致死性伤害共调查18 505人,发生伤害4 046人,发生率21.9%,标化率为21.2%。其中,城市、农村伤害发生率分别为17.7%(1 647/9 294)、26.7%(2 459/9 210);男性、女性伤害发生率分别为23.9%(2 228/9 324)、19.8%(1 818/9 168);0~19、20~59及≥60岁组人群伤害发生率分别为28.4%(2 156/7 592)、17.0%(1 432/8 437)、19.2%(458/2 388)。广东省居民伤害死亡、住院、门诊、自己/他人处理或没有处理的比例为1∶27∶126∶472;城乡居民的伤害谱比例接近,但农村(26.7%)伤害发生率高于城市(17.7%);女性(1∶35∶149∶651)伤害的伤害谱比例高于男性(1∶23∶115∶382);伤害死亡、住院、门诊、自己/他人处理或没有处理的比例随年龄增长呈下降趋势。死因回顾性调查共调查了7 721例伤害死亡病例,伤害死亡率为50.7/10万,标化率为47.8/10万,估算广东省每年因伤害死亡约38 000人,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为117.3万人年,城市、农村、男性、女性的YPLL分别为48.9、68.4、78.9、38.4万人年。全省主要的前7种非致死性伤害每年需要的住院和门诊费用为63亿元,其中住院52亿元、门诊11亿元。结论 广东省不同地区、性别、年龄组居民伤害谱不同,疾病负担沉重,迫切需要动员资源,加强预防控制力度。